产品服务
商机服务

招标查询

查预告 查招标 查中标

VIP项目

千里马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查询

正在报批、立项中的项目

商机推送

微信、邮件实时接收最新动态

企业智能管理

业务统一管理、商机自动分配

企业商情分析

潜在客户、竞争对手历史数据分析

标讯发布

发布招标信息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推荐招标专区

专属招标专区,提升信息曝光量

更多服务

找人脉

专业团队精确定位项目联系人

拓客宝

定位优质潜客资源

人脉通

拓展您的人脉资源

渠道宝

AI大数据帮您高效拓展渠道

数据商城

分行业商机分析、供应商筛选

数据定制

数据维度定制、BI、API定制等

|

企业套餐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复建安置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复**置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正常
招标公告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置区建设)

招标项目名称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复**置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置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市**区**街道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招标内容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复**置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盖单位章)

日期:2024年8月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复**置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置区建设)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工程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置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市**区**街道

2.3工程建设规模:复**置区总建筑面积约44.9131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复建区居住、集体物业、配套设施、学校、市政工程、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筑修缮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4计划工期:暂定总工期为1825个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注:总工期包含勘察阶段(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及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2.5.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2.5.2.1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及周边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具体范围根据场地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勘察资质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需报发包人备案。)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5.2.2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编制项目估算)及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BIM咨询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国家规定的须报批报建、审查备案、专项评审、现场实施的图纸、文件及资料等。并负责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5.2.3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桩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室外管网、室外园建、临时道路等)、市政工程、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修缮等。

2.5.2.4其他: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从勘察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注: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概算内容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6承包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本工程严格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如设计人和联合体成员原因导致**工程费突破限额目标,设计人和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因突破限额部分的费用。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要求发包人给予任何补偿。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本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7.4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措施要符合**市的“六个百分百”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2.8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设计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尽可能参照绿色建筑要求应用新技术,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本项目按绿色建筑二 星建设,并鼓励LEED标准认证。

2.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68166.11 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1163.70 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17.97 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684.44 万元,具体列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工程费报价、设计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如果投标人的有关暂列金等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10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投标费用自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事务所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外国或**、**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注: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3.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5.2勘察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要求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3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5.4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5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5.6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其中,**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中资质等级较低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5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否决其投标。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下同),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交易中心发布,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公共**交易网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街岭福路1号102房

联 系 人:南先生 电话:185****80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06

联 系 人:罗工 电话:136****7075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市**区**街岭福路1号102房

电 话:185****8006

招标监督机构:**开发区建****办公室(**市**区建****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206、****6676、****1245

地 址:**市**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8. 其他

8.1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8.2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


8.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市****建设局、****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区、**开发区**、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

十一、本公司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区、**开发区**、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公司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三、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建设局 ****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四、****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如核实存在上述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一情况,****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或(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或(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施工单位名称):负责本工程的部分施工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 (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4)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工期(交货期)

182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6611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事务所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外国或**、**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注: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3.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10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02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02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开标方式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02 10:00:00

开标地点:****中心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

办公地址

**市**区**街岭福路1号102房

招标人联系人

南先生

联系电话

185****8006

招标代理机构

****

办公地址

**市**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06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136****7075

招标监督机构

**开发区建****办公室(**市**区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206

发布责任人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附件(2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