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水务环保及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已由**市****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24〕104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具体实施范围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一 | 水务环保项目 | |
1 | ****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 项****水厂(一期),新增供水能力5万m/d,并配套建设供水管网59.9km。 |
2 | 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 | 项目**生态护岸7.78km重建人行桥5座,整治堰闸,清淤疏浚河道长度11.6km,**生态湿地1处,****泵站1座。 |
3 | ****水库灌区工程 | 项目灌溉采用管道输水,布置有提水管道(含高位水池)、总干管、正义干管、石寨干管和**支管5条管线。管线总长12.637km。 |
4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项目治理岸线总长41.47km其中小**干流治理岸线总长32.4km,淮远河治理岸线总长9.07km),包含**护岸长34.22km,岸坡生态修复2.08km,岸坡提档升级5.17km。 |
5 | 大庙组团光伏项目 | 项目利用屋顶面积约598445.14㎡****电站,****电站总装机规模约60MW,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光伏电缆、汇流与变配电设备、升压站、控制保护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
二 | 乡村**产业发展项目 | |
1 | **区标****园区 | 项目占地面积18.4万㎡,总建筑面积约8.5万㎡,配套建设5000m/d污水处理厂1座。 |
2 | **黑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园项目 | **黑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1077.44㎡,总建筑面积为19643.17㎡,其中标准化厂房18433.40m,办公用房771.02㎡,门房及消毒室53.75 ㎡;设备用房 310.00㎡,洗车棚75.00㎡。 |
3 | 高标准农田运营项目(3.22万亩) | 存量项目委托运营。 |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经双方确认和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文件为准。 |
2.3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120362.0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工作,具体如下:
2.4.1投融资
(1)招募社会投资人,与招标人按股比(95%:5%****公司并注入资本金,****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2)根据项目需要编制总体和年度融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所提交的融资计划履行融资义务;
(3)其他与项目投融资相关的工作。
2.4.2建设
(1)接受招标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已开展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移交,移交后继受相关委托单位前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2)勘察、设计、施工:包括招标文件项目建设规模内全部子项目未开展的全部设计和施工内容,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勘察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不包括预算编制) | 施工总承包 |
1 | ****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 √ | √ | √ | √ |
2 | 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 | √ | √ | √ | √ |
3 | ****水库灌区工程 |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 |
4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 | √ | √ | √ |
5 | 大庙组团光伏项目 | √ | √ | √ | √ |
6 | **黑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园项目 | √ |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 | √ |
7 | **区标****园区 | √ | √ | √ | √ |
(4)建****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
2.4.3运营维护
在项目**期内对项目进行运营和维护管理。
2.4.4移交
**期满,按《项目合同》及其关联协议执行。
2.5 项目**期要求:项目**期限为25年。各子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按项目不同分别为3年+22年、2年+23年、1年+24年、20-24年。具体如下: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运营期 |
1 | ****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 1年 | 24年 |
2 | 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 | 3年 | 22年 |
3 | ****水库灌区工程 | 1年 | 24年 |
4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3年 | 22年 |
5 | 大庙组团光伏项目 | 2年 | 23年 |
6 | **黑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园项目 | 1年 | 24年 |
7 | **区标****园区 | 2年 | 23年 |
8 | 高标准农田运营项目(3.22万亩) | / | 20-24年 |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A.勘察资质:满足以下(1)、(2)、(3)项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设计资质:满足以下(1)、(2)项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博览园 | 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廖先生、刘先生、玉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2798 | 联系电话: | 023-****08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