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室监控设施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受某部的委托,就器材室监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器材室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内容:安装监控设施1批;
1.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5地点:**市、**市、**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改建方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地址,进行施工,所产生的物流费、食宿费、搬运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中标承包商进入采购方院区需严格遵守采购方规定;
1.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于2024年7月15日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24年8月6日;
3.2评标地点:**市高新区**科技大厦B座13层1316室。
四、中标结果:
中标人:****
投标报价:436087.53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6541.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六、公示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李女士、刘先生
联系方式:186****1289、150****0059
监 督 人: ****管理部门
办公电话: 0371-****8312
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科技大厦B座13层1305室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0****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