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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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竞争性磋商公告)

****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根据《****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财〔2022〕2 号****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旺教发〔2024〕5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支委会和行政会研究决定,就我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秋季-2025****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品种: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

三、供应数量:按照学校提供的采购计划和需求时间进行供应。

四、交货地点:****食堂。

五、供货期限:一学年(即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止)。采购周期为1年,一年期满重新竞争性磋商供应商。

六、供货商资格要求及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无安全事故发生、无投诉,信誉度较高,对配送的食材具有检测检验能力和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有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

(三)供应商必须由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参加磋商,在磋商过程中接受评委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一一解答。

(四)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应答文件时需提供保证现金伍佰元(500.00元),若落选,磋商结束现场如数无息退还。

(五)供应商供应食材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并提供相关食材样品或图片资料。

(六)供应商需提供近3****学校食堂食材无安全事故、无违法经营、无投诉、信誉度高的证明材料。

(七)本次磋商食材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中选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七、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评分法

八、报名办法:

(一)供应商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进行现场报名。

(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文件获取到2024年8月13日17:30截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总务室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现金贰佰元/份(200.00元),(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三)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138****4505)

九、磋商时间及磋商办法

(一)递交磋商应答资料时间:2024年8月20日17:30截止。

(二)磋商时间:磋商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0:00。磋商地点临时通知,磋商应答资料一经接收,不得要求更改。

(三)磋商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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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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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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