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8-0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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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3 第六章 图纸.................................................... 4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321号】********宾馆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宾馆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施工项目(项目代码:2401-410422-04-01-821896)已由主 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宾馆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9.99 元 最高限价:****159.99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宾馆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施工项目,项目包括二高家属院、棉纺厂家属院、人大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家属院主体外墙改造、室内楼梯间墙面及天棚改造、楼梯间栏杆扶手改造、屋面改造、及配套室外地面及排水、雨水、路灯等改造。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第1标段:二高家属院(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2标段:人大家属院、棉纺厂家属院(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3标段:老粮食局家属院、机械厂家属院、二工局家属院(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4标段:县宾馆家属院、****医院家属院、白灌所家属院、**花园临街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3、招标范围: 第1-4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 第1-4标段工期:180日历天 5.7、建设地点:**境内;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1-4标段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4、投标人拟派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1.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书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1.6、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1.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 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本项目可以同时投四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2日 0点0分至2024年9月 2日 23点59 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9月3日9 时 00分。 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9月3日9 时 00分。 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同时发布。 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若有投诉,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823795 联系方式:0375-****36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路中段 联系人:石闯 联系方式:183****1155 2、招标代理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 联系人:李蕾 联系方式:186****072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蕾 联系方式:186****0722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不用提交纸质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供应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各标包(段)的采购文件,按标包(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包(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包(段)分别提交。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各单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等详见附表
1、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张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附件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潜在投标人请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变更均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潜在投标人请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3、投标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业绩材料; (9)其他材料。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等全部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人缺项、漏项的清单项,招标人认为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列,结算时亦不增加。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的要求及招标文件内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5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6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签章。 4、投标4.1 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网在“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时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4.1.1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2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投标人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1.3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详见本章5.2不见面开标程序。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1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5.2.6 具体操作流程投标人需****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评标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6.3.3****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3.4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优的优先。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评标打分结果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二)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3.付款方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示范文本)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评审依据: 1、施工图纸、质疑回复、报审预算书等: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 3、《**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综合解释及其它相关的计价管理办法。 4、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价格指数根据豫建消技【2024】15号文2024年1月至6月价格指数计取。 5、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依据豫建标定[2017]99号文全额计取。 6、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39号文9%计入。 7、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工程造价》2024第2期材料价,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 8、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 第六章 图纸(详见附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相关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集及相关技术要求。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招标单位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活动,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我单位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愿意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的信用联合惩戒,1年内不再参加**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单位:人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经理中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三)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注:后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扫描件。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注:后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扫描件。 八、其他材料 (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第九章 相关附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详见下表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4:****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81号 各省辖市、省****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财政厅 ****信息化厅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 号)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附件5: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联合会,**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联合会: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6:****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监狱和戒****监狱****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监狱、****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监狱企业采购。****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监狱企业情况,****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监狱****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国司法部 2014年6月10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1、投标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地址(同营业执照地址): 4、投标报价: 5、工期: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注册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级别及职称证书号: 项目其他组成人员岗位及姓名: 7、类似业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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