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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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在**市境内依法注册(1年以上),具有****事业单位,需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优秀的技术和管理团队,资信度高,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需为在职在岗人员。不受理个人项目。

2. 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受理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或上年度验收未通过、高企未按期复审、未依法依规开展科技统计等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立项后如不能按期通过验收,对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报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3. 申报内容。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做好初筛、严控数量、择优推荐,如单位组织了同行评议或评审的,需提供评议或评审结论及清单。项目一经立项,技术、成果、效益等主要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应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4. 科研伦理。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等项目应符合国家临床研究和伦理有关要求,申报****委员会审查并递交完整的伦理审查报告。涉及干细胞技术临床研究及应用,****卫健委和药监局规定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5. 经费自筹。引导性科研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并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

6. 项目期限。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在2027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项目(涉密项目除外)一律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进入**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61.****.141:9088)按要求填报。上传文本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50M以内。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2. 组织推荐。申报单位所在县(市、****管理部门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3. 时间安排。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7:00;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17:00。

三、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曹书锐 ****777

社会发展科 刘九华 ****995

农村科技科 朱明明 ****398

规划财务科 耿 蕾 ****546

2.诚信与监督

市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杨泽华 ****578

机关纪委 李 超 ****023

3.技术咨询

****研究所 何一航 ****687 188****9418

附件:1. 2024年**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 《**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书》

3. 项目推荐汇总表


****

2024年8月5日

附件: 有关附件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扫描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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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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