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9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合交客管〔2020〕98号)及其补充通知精神,对2023年度1529台巡游出租汽车“油(气)改电”车辆(插电式纯电动车)奖补资金,****中心、****管理所****运输局、市财政局、****信息化局联合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核结果详见《**市巡游出租汽车2023年度更新纯电动车车辆信息登记表》(附后)。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反映(联系人:金霞、焦丽丽, 联系电话:0551-****6537、****5618)。
附件:**市巡游出租汽车2023年度更新纯电动车车辆信息登记表.xlsx
****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