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县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以宁委**办【20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湖村镇陈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9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陈家村实施环境整治再提升,实施示范带节点环境提升、产业道路提升、外立面修缮及生态绿化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508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或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16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均可)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2.00%(不含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9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湖村镇陈家村村部75-1
电话:134****709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翠江镇东大路1号**雅苑2幢203号商场B区
电话:188****6582
联系人:张女士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广场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598-****021
联系电话:40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