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年产6000吨苯乙酮、2000吨二苯甲酰甲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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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31-****3068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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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6000吨苯乙酮、2000吨二苯甲酰甲烷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开发区化工园区 | **** | **省****公司 |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设置8条苯乙酮生产线、4条二苯甲酰甲烷生产线,配套**办公楼、控制室、空压站、冷冻站、循环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库房、事故应急池等辅助、公用、储运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苯乙酮6000吨、二苯甲酰甲烷2000吨,副产十水硫酸钠2214.45吨、甲醇550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乙苯、二甲苯、甲醇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经2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水质达到****处理厂签订的污水协议要求后,****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张家排干排入小西河。(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库房、事故应急池地(侧)面的防腐、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釜残残渣、废包装桶、过滤残液、化验室废物、生产废液、废活性炭、冷凝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