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第一包 | DR设备年度维保服务 | 见DR设备维保服务质量标准 | **市**区 | 服务期1年 | |
第二包 | 麻醉科洁净手术间维保服务 | 见洁净层流净化手术部维护保养服务质量标准 | **市**区 | 服务期1年 | |
第三包 | 血液透析机及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 见血液透析机及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需求 | **市**区 | 服务期2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71.5万元(第一包19.5万元、第二包10万元、第三包42万元);
※3.最高限价:71.5万元(第一包19.5万元、第二包10万元、第三包42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无。(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8月12日至8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佳恒****公司(地址:**市**区南**东路8号假日邻居16楼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四)申领方式
1.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2.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地址、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8月20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23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佳恒****公司(地址:**市**区南**东路8号假日邻居16楼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佳恒****公司(地址:**市**区南**东路8号假日邻居16楼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7月20日10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市**区。
(三)联系人:吴助理。
(四)联系电话:0559-****729。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汪工(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559-****619
移动电话:/
邮 箱:****@qq.com
地址:**市**区南**东路8号假日邻居16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医院
办公电话:0559-****719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