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崇仁县白路乡高坪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抚州-崇仁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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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白路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12 15:56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白路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4-****461

通讯地址:****(344200)

项目名称

**县白路乡**水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县白路乡、孙坊镇、河上镇境内

环评机构

**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白路乡、孙坊镇、河上镇境内,其中**水河道整治工程位于白路乡境内,治理河段起于江黄桥(桩号G0+000),沿**水向下游延伸,至陈家村(桩号G0+9+050)附近,治理河段长9.93km,包括**水9.05,**水支流0.88km(其中曹桥水0.32km,曾家水 0.56km);渠道整治工程位于白路乡、孙坊镇、河上镇境内;河塘整治工程和建筑物整治工程位于白路乡境内。项目为**项目,总投资为4073万元,环保投资93万元。施工工艺流程:前期准备工作→表土剥离→河道疏浚→主体工程→护岸工程→绿化修复→建设完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营运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第二时段标准,氨、硫化氢、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间项目清淤前抽取的排干渠水经沉沙池过滤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居民农灌。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内河航道两侧范围内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居民点执行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处置按要求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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