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三分部爆破服务(二批)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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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三分部爆破服务(二批)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三分部爆破服务(二批)三次。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概况: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段工程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市金林区苔青街道,止于伊绥高速 K165+200处,路线全长62.44公里。A4合同段包含长隧道2727米/2座,其中东升隧道位****村西北方向 1.1km。隧道设计标准为分离式隧道,隧道分左右两幅,隧道间距 28.07m~43.71m,左幅桩号为ZK139+975~ZK141+473,长度1498m;右幅桩号YK139+971~YK141+506,长度1535m。隧道轴线整体走向近于东南-西北方向。

2.5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实施爆破和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2.6服务内容:隧道施工环境下石方爆破:

(1)指定范围内的土石方爆破施工;

(2)招标人提供的洞身爆破作业面;

(3)爆破后土碴、石方挖运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4)爆破暂定量为:11.7504万立方米,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爆破量为准;

(5)最大一次爆破量:209.16立方米;

(6)爆破段岩石等级为Ⅲ、Ⅳ、Ⅴ级;

(7)未能完成的爆破任务由中标人负责,后续处理达到招标人要求。

工作内容为:布孔、装药、电子电雷管连接、填塞、引爆及爆后检查等。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爆破专项施工方案、办理爆破作业审批手续、****机关协商爆破的一切事宜、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销毁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6,345,216元人民币。

2.9服务地点:**省**市**区。

2.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合同约定止。

2.11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执行等。

2.12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机关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爆破作业许可资质(从业范围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安全监理);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爆破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具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

3.1.4爆破作业人员:投标人需承诺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为本项目合理配备爆破人员、安全员、保管员,且以上人员不得兼职。

3.2信誉要求:

①近3年内(2021年8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3日0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10、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省**市**区

联 系 人:庄先生

电 话:176****77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7711/****0153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省****公司****事业部

地 址:**省**市**区哈五路6号

电 话:045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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