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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县旧县乡旧县二村杨峪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土地整治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董光辉 张 博 0538-****500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公示文本
2、公示说明
3、专家意见
4、专家名单
附件:1、《******县旧县乡旧县二村杨峪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2、《******县旧县乡旧县二村杨峪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
3、《******县旧县乡旧县二村杨峪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保护部分).pdf;《******县旧县乡旧县二村杨峪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土地复垦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