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朴里服务区跨线楼咖啡茶饮项目招商项目 |
发包方:**** |
招商过程:7月22日发布招商公告,在披露期内无其他承包意向单位提交承包申请。经谈判,拟确定****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
成交人 :**** 成交内容:****服务区跨线楼一层A区A1、A2# 、B区B12#店铺,使用面积分别为A区93平方米、B区66平方米。 承包期: (一)初始租赁期 1.初始租赁期第一阶段:为免疑义,第一个租赁年度首日至计租期前一日,承租人无需向出租人支付任何租金或场地使用费或其他任何费用,仅需支付实际消耗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 2.初始租赁期第二阶段:自计租期首日(即该店铺的正式开业日期)起至初始租赁期届满: (1)第一个计租年度至第二个计租年度结束日期间,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年净销售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七(7%);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且低于人民币肆佰万元整(RMB4,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八点五(8.5%);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肆佰万元整(RMB4,000,000.00)且低于人民币陆佰万元整(RMB6,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九点五(9.5%);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陆佰万元整(RMB6,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十点五(10.5%)。 (2)第三个计租年度至初始租赁期结束日期间,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年净销售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八点五(8.5%);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且低于人民币肆佰万元整(RMB4,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九点五(9.5%);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肆佰万元整(RMB4,000,000.00)且低于人民币陆佰万元整(RMB6,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十点五(10.5%);若该店铺在某一完整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陆佰万元整(RMB6,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计租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一点五(11.5%)。 |
(二)续租期 若在第四个计租年度前九个日历月度结束时,若出租人对场地无拆改、调整计划,且根据本租约第4.2(3)条计算得出该店铺在第四个计租年度经调整后的年净销售额等于或大于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RMB4,500,000.00),且在初始租赁期内双方未发生诉讼行为、承租人无本租约项下重大违约行为的,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无合理理由不应拒绝同意),承租人有权将初始租赁期**壹(1)个租赁年度。为行使该续租权,承租人应当至少在初始租赁期到期日的九十(90)天以前向出租人发出续租申请。续租期间的提成租金应根据下述原则确定: (1)续租期间,若该店铺在该完整租赁年度年净销售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租赁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九点五(9.5%);若该店铺在该完整租赁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且低于人民币肆佰万元整(RMB4,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租赁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十点五(10.5%);若该店铺在该完整租赁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肆佰万元整(RMB4,000,000.00)且低于人民币陆佰万元整(RMB6,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租赁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一点五(11.5%);若该店铺在该完整租赁年度的年净销售额高于或等于人民币陆佰万元整(RMB6,000,000.00),则年提成租金为该店铺的该租赁年度的年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二点五(12.5%)。 |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承包申请单位情况说明:无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
发包方:**省高速****公司
****公司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