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网银机器人系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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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机器人系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网银机器人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日

开启日期:2024年8月12日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示期:1个工作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大道236号10****办公室,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015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埠街道云谷路1988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道236号

2024年8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12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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