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公告 **西路以南、铁路以东地块(孙家B安置房源库)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370********05990(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路以南、铁路以东地块(孙家B安置房源库)施工图设计已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区 2.2 建设规模:孙家**村改造项目,位于蓝烟铁路以东,芝纬北二街以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区域征迁及安置区建设,本项目区域总占地约741.75亩;芝**中村改造项目位于**西路以南,蓝烟铁路以东,蓁山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区域征迁及安置区建设,本项目区域总占地约1065.89亩。以上两个项目合计**总面积264300平方米,规划高度:不超过80米,且建筑层数≤26层;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限:(一)自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建筑施工图图纸。(二)自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公共区域装修、景观、建筑智能化以及室外管网深化设计;通过招标人或相关部门认可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公共区域装修、景观、建筑智能化、室外管网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西路以南、铁路以东地块(孙家B安置房源库)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3.5.1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依照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附件内容,开标现场进行公示; 3.5.2项目部各专业人员配备应满足本项目需求。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由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扫描件。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 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相关社保信息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需在开标前10个工作日内打印,提前打印作无效处理。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2日 18:00至2024年08月20日 00:0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3日 09:00:00,地点为:****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2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周燕,电话:0535-****89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孟鑫,电话:0535-****807。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920,邮箱:****@126.com,地址:**市**区**路21号。 7.5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cn/xzzxrj/123696.jhtml。 7.6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09:10008。 7.7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0535-****613。 7.8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9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