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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42941N | 建设单位法人:孙** |
朱立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 |
**油田**组老区调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新户镇北楼村西侧165m |
经度:118.2839 纬度: 37.9196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1-15 |
东环建审〔2018〕51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400 |
60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4294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2MA3CNWFT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2MA3CNWFT9G | 竣工时间:2024-01-16 |
2024-01-1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17 |
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部署油井42口,全部为新钻井,**井场共42座,均为单井井场,分布在5个区块中,分别为沾29块(12口水平井)、沾188块(10口水平井)、沾5块(10口水平井)、沾452块(2口水平井)、沾14块(直井8口),并配套建设42台45kW水套加热炉,**Φ89×4 20#,30mm厚泡沫黄夹克保温单井集油管线19.2km,**Φ48×4 20#井场套管气收集管线2.8km,**沾14-平40井至8#计量站集油支线900m,更换1#计量站至11#计量站集油支线2km,更换沾5接转站至4#计量站集油干线3.5km,更换8#、9#计量站至**联合站集油干线2.9km。安装700型抽油机42台,安装油套连通器42套。同时对依托的**联合站和沾5接转站进行改造,**联合站主要改造内容为**2座2000m3储油罐和1座注水泵房,沾5接转站主要改造内容为**外输泵2台,另外配套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暖通、防腐及道路系统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部署了36口油井(2口已停井),位于26座**井场;**了单井集油管线10.67km,套管气收集管线0.5km,**了80kW水套加热炉7台(在用6台,停用1台),电加热炉1台(已停用);**了采油井口装置36套;**了天然气分离装置1台和分气包1台,建设集油阀组5套;另外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等工程。 |
1)环评部署42口油井,实际部署了36口油井,较环评阶段钻井进尺减少了18828m、井数量减少了6口;2)抽油机型号数量减少,型号700型皮带抽油机变为2台皮带式抽油机,4台螺杆泵机,29台游梁机;3)环评阶段,单井集油管线是19.2km,实际单井集油管线是10.67km;4)环评阶段,穿跨越油区路20处,共120m,穿越河流8处共1364m,实际穿越油区路8处,共48m,穿越河流3处,共450m;5)环评阶段,套管气收集管线是2.8km,实际套管气收集管线是0.5km;6)环评阶段,**沾14-平40至8#计量站管线900m,沾5接转站**外输泵2台,**联合站**2座2000m3净化油罐,**注水泵房1座,**2台60m3/h 16MPa柱塞泵,1用1备;**输油管线200m,**套管管线60m,实际以上内容未建设;7)环评阶段,**气电两用45kW加热炉42台,天然气分离器42台,**电加热40m3高架罐2座,实际上建设了80kW水套加热炉7台(在用6台,停用1台),电加热炉1台(已停用),建设了1台天然气分离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采用降粘冷采方式开发,该方式主要是依靠天然能量,通过调节压差使地层达到出砂,同时又保持地层骨架不被破坏,从而大幅度改善地层渗透率,达到提高产量的过程,此过程通常伴随着泡沫油的形成,泡沫油在排砂采油过程中起到提供能量、降低粘度和携砂作用。 | 实际建设情况:自然能量开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气: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水套加热炉燃用伴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废气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并同时满足《****政府关于印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政发[2018]13号)的相关要求,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钻井废水、酸化废液、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本项目钻井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并尽可能实现循环利用,剩余部分临时储存于井场废液罐内,通过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无外排;酸化废液收集由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后,之后进入埕东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油田注水开发;施工作业废****处理站处理,再经埕东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运至埕东联合站处理,不外排;拟更换管道清管废水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旱厕,由当地农民掏挖清运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区域环境中;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运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液拉运至**接转站,然后经其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采油污水依托**接转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注水水质指标后回注,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固废:钻井固废在钻井过程中,使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向钻穿越产生的废弃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后暂存于泥浆池内,经当地环保部门的允可,进行固化处理后就地填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是油泥砂,临时储存于**联合站油泥砂贮存池,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噪声:合理布置井位,井位选择应尽量避开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泵类设置减震底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 生态: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原材料运输、堆放采取遮盖;清理场地上弃渣料,采取覆盖、洒水抑尘;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效缩短施工周期。新油井安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减少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水套加热炉废气通过8m排气筒排放。 废水:钻井废水由由钻井单位委托**市新鲁****公司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临时环保厕所,定期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管线试压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采用清洁水对拟更换管道进行分段清管作业,清管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石油类,进入已建的油气集输流程,最终进入**联合站进行处理。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液依托**联合站处理,由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其他区块注水开发。 固废:本项目钻井均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分离出的钻井固废由**市新鲁****公司进行处置和综合利用;施工废料尽量进行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了清运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扔现象。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暂没有产生落地油和清罐底泥。目前****该区域的落地油和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理。 噪声:井位已尽量避开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泵类设置减震底座,选用低噪声设备,增加维修保养 生态:临时占地已进行生态恢复 |
环评阶段,管道试压废水由**接转站处理,实际上,经简单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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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0.0037 | 0 | 0 | 0 | 1.324 | 0.004 | / |
4.204 | 0.1151 | 0 | 0 | 0 | 4.319 | 0.115 | / |
0.177 | 0.0113 | 0 | 0 | 0 | 0.188 | 0.011 | / |
4.0105 | 0.032 | 0 | 0 | 0 | 4.043 | 0.032 | / |
1 | 油套连通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2.0mg/m3) | 已建 | 已检测 | |
2 | 8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 | 已建 | 已检测 |
1 | 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建 | 已检测 |
1 | 钻井现场应设置泥浆池,池内铺设厚度大于0.5mm.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的防渗膜,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就地固化、泥浆不落地或异地固化后覆土填埋处置措施。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经调查,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现场不需要设置泥浆池,液相(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一起由**市新鲁****公司进行处置,处置后的液相交由永北废液站****公司进行了综合利用,处置后的固相交由**市**区富粮储粮食收购店、******养殖场、东****公司进行了综合利用;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落地油和清罐底泥,后期产生的落地油和清罐底泥随产随清,不设暂存,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理。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地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合理布局井场,尽量减少了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已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了工程施工效率,减少了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已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已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其原有功能,生态已逐渐恢复。 |
1 | 环境风险防控。釆取对井喷、伴生气、高架罐、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油井临近干渠、斗渠的井场四周应设置围堰,同时井场四周加高,避免原油泄漏污染干渠、斗渠。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干渠、斗渠100m内的井场四周设置了围堰;采取了对井喷、伴生气、高架罐、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可以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钻井废水、酸化废液、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本项目钻井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并尽可能实现循环利用,剩余部分临时储存于井场废液罐内,通过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无外排;酸化废液收集由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后,之后进入埕东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油田注水开发;施工作业废****处理站处理,再经埕东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运至埕东联合站处理,不外排;拟更换管道清管废水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运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液拉运至**接转站,然后经其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采油污水依托**接转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注水水质指标后回注,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钻井现场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随泥浆和岩屑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后,液相进入回收罐,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已由钻井单位委托**市新鲁****公司处理;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未外排;采用清洁水对拟更换管道进行分段清管作业,清管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石油类,进入已建的油气集输流程,最终进入**联合站进行处理;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液依托**联合站进行处理,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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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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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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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地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合理布局井场,尽量减少了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已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了工程施工效率,减少了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已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已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其原有功能,生态已逐渐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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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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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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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