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行为管理需求意向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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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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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网行为管理需求意向公示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网上行为管理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军某部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21:3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武
项目联系电话 152****3580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军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自治区**市**区珠峰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晓武152****3580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0812电视监控系统需求意向公示.doc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网行为管理需求意向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网行为管理需求意向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武

项目联系电话:152****3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军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自治区**市**区珠峰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晓武152****3580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网行为管理需求意向公示

****某单位上网行为管理采购项目进行需求意向公示,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概况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网行为管理。

项目编码:无。

需求数量:1台。

预算总金额:10万元。

项目用途:上网行为管理相关工作。

使用环境:无特殊要求

项目概况:购买1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用于管理医护人员使用互联网的行为。

收货期限、地点:合同签定并施工之日起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到本院完**装、调试与技术培训,****医院使用。

公示期限: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19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以下达处罚决**期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价方需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上无因违法经营而受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2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军队采购管理平台黑名单中。采购人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报价方之间有无关联性。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主要技术参数

上网行为管理技术参数

一、上网行为管理需求列表

内容

具体性能与需求

1.总体要求

提供免费配置服务,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用于管理用户的上网行为。

2.具体性能

1.硬件参数:软硬一体设备,国产品牌,配置≥10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配置≥1T硬盘,冗余电源。

2.性能参数:适配≥300M带宽/1000人以下网络,网络吞吐率≥10Gbps,并发连接数≥1000万,**连接数≥10万;免费提供三年上网行为特征库升级。

3.支持路由模式、透明(网桥)模式、混合模式、旁路模式;旁路部署支持加入2个以上物理接口,部署模式切换无需重启设备。

4.支持监控用户和应用实时流速,包括用户名、应用名、用户组、上行速率、下行速率、总速率、会话数等信息,帮助管理员快速甄别网络异常行为;支持数据下钻跳转至详细列表,针对用户支持通过趋势图形式,按照时间顺序展示该用户网络会话和流量趋势,支持下钻跳转至详细列表访问的应用组成和流速情况。

5.支持应用特征不少于7000个,其中移动应用不少于800个。

6.支持针对私接网络行为进行处置,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无操作、阻断和限速,阻断和限速支持自定义惩罚时长。

五、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上网行为管理

1

注明:

1、本项目所有功能均由中标单位提供,并按要求安装、调试及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综合总单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该风险。

2、本项目涉及到需第三方对接的,由中标供应商与第三方自行协商。院方负责提供第三方对接人联系方式。如第三方对接需要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投标方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本次报价包含第三方对接费用。

3、项目实施期间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售后服务需求

1.产品免费质量保证期

(1)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中标人全部实施完成并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咨询与软件免费维护服务。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免费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方不按以下约定内容履行维保服务,医院有权拒绝支付相关项目费用。

(1)软件维护与升级拓展

维保期内,确保系统平稳、高效运行;响应医院业务发展需求,包括合同各项目的横向扩展(如**系统的接口开发服务,新增病区、床位、手术间等)和纵向深化应用(如软件免费升级、局部功能改造优化等)。配合医院完成服务器升级、存储扩容、系统迁移、数据迁移等工作,每年度至少提供一次升级服务,确保系统为最新版本。

(2)现场服务与服务回访

维保期内,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电话和网络远程技术支持。简单问题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解决问题;复杂问题10分钟内响应,解决问题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如无法完成上述约定,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质保金的5%,最多不超过10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问题反馈时间以甲方反馈问题时间为准,乙方响应时间以乙方反馈收到甲方反馈问题时间为准,问题解决时间以乙方反馈解决问题时间为准。

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现场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和方案,确保业务正常运转。故障排除后,应在7天内进行服务回访,听取院方意见,确保故障隐患彻底解决。

(3)定期巡检

每年度进行定期巡检,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并以书面形式向院方提供系统运行状况报告。

(4)培训

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具备系统维护、操作和日常问题处理能力。

系统试运行期间,中标人负责为院方免费培训1-2名系统维护人员,通过培训,使维护人员能熟练规范的进行操作,对一般故障能进行处理和日常维护。

(5)其他

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乙方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②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免费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乙方承诺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维修、更换或升级。本项目软件免费维护期满后,项目维护费的收取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或按合同执行,服务的内容及方式同质保期内保持一致。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系统软件升级换代,备件和服务的价格不超过本次报价价格。除不可抗力的因素,乙方不得拒绝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

4.软件许可

软件许可不受终端数量限制。新接入的终端硬件也不受品牌、型号等限制。

七、项目管理要求

(一)需求变更管理

本项目实施中发生的需求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功能点范围。需求变更包括功能需求、施工方式等方面的变更。需求变更一经甲方确认,乙方应组织需求实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加付项目费用。

(二)项目实施周期与项目组人员组成约定

本项目实施周期30个工作日(合同签订并施工之日起,乙方在30个工作日内,交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同时在合同生效后从事集成工作,将配套设施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需求科室使用测试,并完成人员培训、最终调试等工作)。

1.项目现场实施经理兼实施顾问、实施工程师至少1人,其中项目现场实施经理兼实施顾问、实施工程师须为投标方的固定员工。(需提供证明文件:团队人员名单,并标注职责,加盖公司印章)。

2.针对此项目,企业需专门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管理委员会),必须包含有固定且稳定的专职实施经理兼实施顾问、实施工程师常驻。

(三)项目实施考核

项目实施期内,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实施不力,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双方共同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对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由甲方负责对项目组进行统一管理,对项目实施质量进行考核。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从项目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人员考勤、项目需求实现情况等。具体考核办法为:

1.经甲方审核确认的需求,按项目组约定的完成时间,不能实现系统子模块应用的,按此子模块合同价格扣款。

2.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组成员,或委派项目组成员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任务的,每人每次扣除500元。

3.按甲方作息时间对项目组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未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除绩效资金100元,旷工每半天扣除200元。

4.上述扣款从项目经费中扣除

八、验收

乙方申请验收前,除满足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外,提供技术维护手册等相关电子文档。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系统,并经使用单位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如有不符者给予退回。

(2)验收方式、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审核后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做好验收相关准备。

(3)甲方可组织专家对乙方所交产品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产品制造国)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试运行满1个月,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九、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其他说明

如对资格条件、需求参数等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至我们;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等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需求科室联系人:张晓武;电话:152****3580;

2、管理科室联系人:张晓武;电话:152****3580;邮箱:****@139.com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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