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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给予马隘镇路甲村山镜屯污水处理项目立项的请示》(马政请〔2024〕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改善屯内环境生活卫生,方便群众出行,加强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创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人居环境,同意建设马隘镇路甲村山镜屯污水处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县马隘镇路甲村山镜屯
四、项目名称:马隘镇路甲村山镜屯污水处理项目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屯内污水排水管网550米,**一座30立方米化粪池。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七、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30万元。
请据此批复及项目代码开展其他的各项项目前期工作,待完成项目全部前期工作并确保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请你单位自接到批复文后,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时填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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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