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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县古峰镇东环中路八巷2弄11号 | 3,120,000.00元 | 96.00 |
采购包1(**县路下乡生活垃圾清扫清运项目):
服务类(****)
1-1 | 清扫服务 | 垃圾清扫及清运 | 路下、凤林、罗**、富塘、发竹坑、五溪、芳院、三万里、门里、中秋、岭头等11个行政村及其所属自然村 | 每天要负责保洁服务范围的清扫一次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一次的保洁方式,清扫和清运的范围以本项目实际服务范围为准。保洁要做到大路、路沿无明显垃圾、杂物。果皮箱、垃圾筒、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维护良好、定点定位、整洁清洁,达到三级保洁服务 | 三年 | 项 | (1)每日无垃圾积压,道路清扫保洁应达到“三无三净”,即道路、人行道、绿化带无生活垃圾、无树叶、无废弃物;路面净、路沿净(2)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 | 3,12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增 |
评审专家: | 许文澧 、 林益群 、 **勇 、 张惠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0(万元)-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 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的金额*0.3后得出的最后金额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 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银行账号:开户名:**** 开户行: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福宁支行 账号:350********10000033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路下乡生活垃圾清扫清运项目:0.958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情况:无。
4、采购结果确认日期:2024年08月15日。
名称:****
地址:路下乡**东路33号
联系方式:177****979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135****98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话:135****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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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