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6000吨产业用特种水刺非织造布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萧山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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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9MA2CGL6F7D石成匡
施龙**省**市**区
**省**市**区衙前镇衙前路27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6000吨产业用特种水刺非织造布技改项目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1781-C1781-非织造布制造
**省**市**区 衙前镇衙前路273号
经度:120.40322 纬度: 30.16003****环境局
2022-11-21
萧环建〔2022〕164号****
2024-05-104937
221****
****0109MA2CGL6F7D****
****0109MA2CGL6F7D******公司
****0109MABQYH9N862024-05-08
2024-05-12
2024-07-152024-08-12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5xX7l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6000吨产业用特种水刺非织造布年产16000吨产业用特种水刺非织造布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湿法:纤维原料开包称重、喂料卸料、混料配料、湿法成网、复合;2干法:纤维原料、开包称重、开松混合、梳理成网;1和2采用水刺工艺、烘干(天然气加热)、产品整理、收卷分切、包装检验、成品入库1湿法:纤维原料开包称重、喂料卸料、混料配料、湿法成网、复合;2干法:纤维原料、开包称重、开松混合、梳理成网;1和2采用水刺工艺、烘干(天然气加热)、产品整理、收卷分切、包装检验、成品入库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气浮、砂滤器、二级袋过滤器、回用水气浮和过滤装置等处理后,部分回用,少量排放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截污管网。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排放限值。 2、车间粉尘配备过滤除尘器,燃气烘干废气采用引风设施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标准,燃气废气参照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应标准。 3、车间合理布局,生产时关闭门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或焚烧,不得产生二次污染。1、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厂区针对生活污水设置了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气浮、砂滤器、二级袋过滤器、回用水气浮和过滤装置等处理后,75%以上回用,少量排放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截污管网。 监测日,厂区纳管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均符合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氨氮、总磷符合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对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各监测因子也均达标。 2、车间粉尘按环评要求配备了过滤除尘器,燃气烘干废气采用引风设施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日,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高点监测值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燃气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环评中确定的《**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3、车间布局合理,生产时关闭门窗。监测日,设置的厂界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回收粗短纤回用于生产,回收细短纤维尘和边角料(切边布条)出售给温****公司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滤袋厂家回收,废水处理产生的纤维渣经压滤后出售给南****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纸板和****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清运处置。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 2、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排放污染物总量分别为:废水排放量0.9765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489吨/年,氨氮0.025吨/年,二氧化硫0.05吨/年,氮氧化物1.979吨/年,烟粉尘0.86吨/年。根据污防科总量削减平衡意见,请你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按相关规定完成交易。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已完成总量交易。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9765 0.9765 0 0.9765 0 0
0 0.489 0.489 0 0.489 0 0
0 0.025 0.025 0 0.0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5 0.05 0 0.1 -0.05 -0.05 /
0 1.012 1.979 0 3.958 -2.946 -2.946 /
0 0.761 0.86 0 1.72 -0.959 -0.959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废水处理设施和回用处理设施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 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针对生活污水设置了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气浮、砂滤器、二级袋过滤器、回用水气浮和过滤装置等处理后,75%以上回用,少量排放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截污管网。 监测日,厂区纳管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均符合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氨氮、总磷符合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对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各监测因子也均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标准 车间粉尘按环评要求配备了布袋过滤除尘器后车间内循环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高点监测值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
2 15m排气筒排风设施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燃气烘干废气采用引风设施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日,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高点监测值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燃气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环评中确定的《**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门窗隔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车间布局合理,生产时关闭门窗。 监测日,设置的厂界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或焚烧,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回收粗短纤回用于生产,回收细短纤维尘和边角料(切边布条)出售给温****公司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滤袋厂家回收,废水处理产生的纤维渣经压滤后出售给南****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纸板和****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消防防范措施,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停产检修,不得事故排放。 企业具备一定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配备有应急物资。****处理站地面均做好了防腐、防渗措施。天然气使用场所安装有泄漏报警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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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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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排放污染物总量分别为:废水排放量0.9765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489吨/年,氨氮0.025吨/年,二氧化硫0.05吨/年,氮氧化物1.979吨/年,烟粉尘0.86吨/年。根据污防科总量削减平衡意见,请你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按相关规定完成交易。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区域削减替代比例为1:1,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为1:2。已按照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区域削减替代比例1:1,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1:2完成总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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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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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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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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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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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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