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市****村委会赵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建设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15: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康顺路33****花园A座404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6: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康顺路33****花园A座404房(****) | ||
预算金额 | ¥44.1851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9-****91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北坡镇赵屋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工 182****02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A404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工 0759-****912 |
项目概况
2024年**市****村委会赵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康顺路33****花园A座404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6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市****村委会赵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1851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1851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工令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注: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6)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7****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资料如不符合以上要求视作无效证件):(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中心关于启用新版“**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经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内(注: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6)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截图要包含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查),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康顺路33****花园A座404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6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康顺路33****花园A座404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6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康顺路33****花园A座404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公司 2024年8月14****政府采购网发布的2024年**市****村委会赵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北坡镇赵屋村
联系方式:赵工 182****0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A404房
联系方式:袁工 075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 075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