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
所在地:**市**区
债权总额:14844.72万元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拟转让其享有的对****(以下简称:盛达小贷)的债权资产,债权总额14844.72万元,其中:本金余额5000.00万元,违约金及罚息等合计9844.72万元(债权金额计算至2024年7月31日,实际违约金及罚息等以转让日计算的为准)。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总额 | 本金余额 | 违约金及罚息 | 抵(质)押及保证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 | 14844.72 | 5000.00 | 9844.72 | 抵(质)押:质押物为盛****商贸有限公司等8户12000万元贷款应收款;抵押:债务人位于北部新区红叶路8号锦上华庭1套住宅 148.75平方米;**金****公司位于****区南坪西路60号附43号共1032.18平方米的商业用房、****花园路街道南坪西路66号92.75平方米办公用房、****花园路街道南坪西路68号4幢6层1号215.43平方米住宅一套;****区凤天大道29号附72号1340.61平方米(35个)车库;**区凤天大道37号1071.99平方米商业用房。 保证:重****公司、****公司、**金****公司以及江涛、江进和甄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未诉 |
合计 | 14844.72 | 5000.00 | 9844.72 | | |
二、债务人概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市**区观音桥步行街5号22-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406895
法人代表:江涛
公司类型:****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经营区域为**市主城九区。(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文件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该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三、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1
企业名称:重****公司
注册地址:**市**区葛兰镇西街1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542204
法人代表:李剑
公司类型:****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通用水泥生产、销售,金属材料、耐火材料加工、销售,石材销售;煤炭销售。(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保证人2
企业名称:****公司
注册地址:**市经开区青龙路38号风情街第一层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398547
法人代表:曾宪偑
公司类型:****公司
注册资本:109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家用电器、橡胶制品、水暖器材、电动工具、电工器材、柴油机、汽车配件;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销售:水果、果树、花木、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初级农产品;农业种植及咨询服务,农业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
该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具备主体资格。
保证人3
企业名称:**金****公司
注册地址:****岸区南坪西路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66940T
法人代表:王洪光
公司类型:****公司
注册资本:109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木家具;自有房屋租赁。
该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具备主体资格。企业破产重整中。
保证人4:江涛,性别:男,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5:江进,性别:男,江涛之子。
保证人6:甄蒂,性别:女,江进之妻。
四、**意向: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面向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及担保人、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资产,且竞买人须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禁止购买的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该债权资产。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七、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房产权证、协议、法院判决等有关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东女士
联系电话:023-****1712、****1159
通讯地址:**市**区邹容路118号“**大世界”第20楼
邮政编码:40001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23-****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