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局2024年师范附幼总园和长九分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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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师****分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共有4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榴城路229号

联系方式:138****5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万达写字楼B座7楼

联系方式:158****3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主任(采购人代表)、欧兆令(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38****5639(采购人代表)、158****3325(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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