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建设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政府关于推进**市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互联网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现面向全市征集“建筑产业互联网”开发应用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行业级平台
以行业服务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数据共享为支撑,面向建筑产业全环节,为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等建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的平台。
(二)企业级平台
实现企业**集约调配和智能决策,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益,满足企业自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平台。
(三)项目级平台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实现项目策划、管理、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阶段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质量效率提升,帮助企业实现项目高效、协同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其他类型平台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建筑产业深度融合的其他类型的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主体为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或应用的设计、咨询、生产、施工、监理、运维、集采等建筑业相关行业企业、协会、社会组织。
(三)申报的示范项目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应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实际应用,实施效果良好,在促进建筑业市场主体、项目协调联动,提高人员、机械、材料等各种要素**的配置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具有较强较强创新性、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申报主体应是平台成果版权持有单位或授权服务对象,确保所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集中申报。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市智能建造管理系统(http://120.****.26:8080/SgtQY)填报项目信息。
(二)纸质材料报送。由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送至****建筑节能和科技处。地址:**市**区**路121号甲912室。
四、其他事项
9****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智能建造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公布,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市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建筑产业互联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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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