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青岛市建筑产业互联网开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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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建筑产业互联网开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2024-08-1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建设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政府关于推进**市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互联网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现面向全市征集“建筑产业互联网”开发应用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行业级平台

以行业服务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数据共享为支撑,面向建筑产业全环节,为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等建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的平台。

(二)企业级平台

实现企业**集约调配和智能决策,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益,满足企业自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平台。

(三)项目级平台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实现项目策划、管理、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阶段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质量效率提升,帮助企业实现项目高效、协同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其他类型平台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建筑产业深度融合的其他类型的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主体为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或应用的设计、咨询、生产、施工、监理、运维、集采等建筑业相关行业企业、协会、社会组织。

(三)申报的示范项目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应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实际应用,实施效果良好,在促进建筑业市场主体、项目协调联动,提高人员、机械、材料等各种要素**的配置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具有较强较强创新性、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申报主体应是平台成果版权持有单位或授权服务对象,确保所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集中申报。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市智能建造管理系统(http://120.****.26:8080/SgtQY)填报项目信息。

(二)纸质材料报送。由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送至****建筑节能和科技处。地址:**市**区**路121号甲912室。

四、其他事项

9****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智能建造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公布,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市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建筑产业互联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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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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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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