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000吨年焚烧废铁回收再生钢铁原料项目环评报告书

审批
江苏-南通-如皋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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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15000吨年焚烧废铁回收再生钢铁原料项目环评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4-08-16 09:06

项目名称:15000吨/年焚烧废铁回收再生钢铁原料项目

建设地点:**市长江镇规划路1号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15000吨/年焚烧废铁回收再生钢铁原料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不排放废水,水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出渣机。雨水排放应参照执行《**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市地方管理要求,其他特征污染物不得检出;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污染防治。建议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风机风量。破碎粉尘和磁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等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内、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限制要求。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5509,邮箱:****@126.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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