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评标专家队伍建设管理,严厉打击评标专家勾连串通、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
二、征集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进****交易中心(含下辖8****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委托或代替他人参与评标;
3.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5.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6.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7.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8.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9.评标结果公示前,****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10.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1.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2.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线索征集邮箱:****@126.com,邮件请命名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线索”。
联系电话:0373-****801
四、注意事项
1.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提供问题线索请注明问题的具体内容、项目名称、问题发生时间、涉及评标专家姓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甄别,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转交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2.鼓励存在相关问题的评标专家主动说明问题,争取宽大处理;鼓励知道相关问题线索的评标专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其他****发改委公管办反映和举报。
3.为便于核查,敬请线索提供者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问题线索应加盖公章,我们将为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4.反映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材料等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