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 (成交) 结果信息:
原供应商名称:******公司
原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相**路东侧 1#100
原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零壹万元整(****000元)
原评审得分:98.73分
原项目经理:储晓童
原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25878
更正后中标 (成交) 结果信息:
现供应商名称:****
现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路 3963 ****科技园 G 区二楼 202 室
现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零柒万元整(****000 元)
现评审得分:95.72分
现项目经理:苏辰
现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61974
更正原因:因原成交供应商******公司项目经理储晓童,经调查有在建工程,且无法提供该项目完工证明与竣工验收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原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世纪城琼林苑,联系电话:191****778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泗城镇二中新村1号
联系方式:139****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世纪城琼林苑
联系方式:191****77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王校长
电 话:191****7786 139****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