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市**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市**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1建设地点:**市**区。 | ||
招标内容 | 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广****改革局以穗天发改投批〔202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78.61万元。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供水面积为37.4公顷。**DN50~DN150室外生活供水管道,管长约6182m,**1****泵站,配建1座生活水箱。(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682.87元。 2.4计划工期:185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2.5招标内容:95031办公区供水设施改造,供水面积为37.4公顷。**DN50~DN150室外生活供水管道,管长约6182m,**1****泵站,配建1座生活水箱。(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档案归档和移交;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三通一平、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包括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报监配合服务,代办交通疏解、安全评估审查及施工许可等报批报建,规划条件核实,竣工联合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注册资格,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管理中心等社保部门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7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管理中心等社保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布破产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信用**”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 3.2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 “信用**” 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5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交且有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有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交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3.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与企业库信息库中的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0日9时00****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5.7投标人应自行****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7.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分数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监管平台(http://112.****.142:8012/#/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市水务工程****中心网站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总分按《****水务局关于调整水务工程诚信评价部分评分项的通知》,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按《****水务局关于印发**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水规字〔2020〕11号)和《****水务局关于调整水务工程诚信评价部分评分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8.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水务局门户网****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8.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20-****0103 地址:**市**区**大道中166号七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8.4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5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 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道中166号七楼 邮编:510660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020-****01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905 邮编:5100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20-****2866、135****2687 招标监管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20-****6630 地 址:**市**区**大道中166号509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4年8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水务局: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信用**”网站(credit.****.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被发改委、人力**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 号)、《****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水务局: 本公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 **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 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工期(交货期) | 185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682.8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注册资格,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管理中心等社保部门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7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管理中心等社保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中心网站(http://www.****.cn/html/index.html)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8-1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6 18: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10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9-10 09:00:00 开标地点:****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cn/html/index.html) ****中心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大道中166号七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020-****010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市**区**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905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135****2687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6630 |
发布责任人 | 何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