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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自带负荷配置光伏项目 | **县万顺乡、哈拉海镇 | **** | **电力****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工业园吉****公司院内,租用吉****公司厂区内空地,占地面积 50365㎡,建筑面为19180㎡,土地所有权属国有,使用权归吉****公司所有 |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万顺乡、哈拉海镇,光伏场位于万顺乡,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20MW, 直流侧装机容量24MW,拟安装N型6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38688块,配套建设箱变及检修道路等基础设施, 并通过一回35kV集电线路将光伏场所发电量送入升压站。本工程光伏场区根据地域分为7个发电单元。 每个发电单元设置1台3150kVA的箱式变压器、10台组串式逆变器,每24块620Wp单晶硅组件组成一串, 每23/24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 器,容量342.24/357.12kWp。光伏场区采用1机1变原则共计安装38688块光伏组件、70台组串式逆变器、7台箱变,总装机容量23.98656MW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