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屯昌县南吕镇东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进行审批的公示

审批
海南-屯昌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服务局拟对**县南吕镇东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南吕镇东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政务服务大楼

邮编:571600

项目名称: **县南吕镇东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村委会乙坡村南侧约500m处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调整后**由7个拐点圈闭组成,面积约0.067km2,与调整前基本一致,位置总体向南偏移;本次设计矿山建筑用花岗岩原矿开采规模为25万m3/a,产品为荒料、建筑用碎石及机制砂。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约为7.6年。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当地规划相符。项目基建施工期和开采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根据上述分析,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以及场内回用,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环保措施后,项目开采运营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建筑用砂、石、土矿产**,为非金属矿(花岗岩矿)开采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限制中“(10)非金属矿采选业 禁止**(建设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海域矿产**除外)的范围内”,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省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及建设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矿产**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省矿产**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2025年)及审查意见、《**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通知》(琼府办〔2024〕12号)、《**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琼国土资储字〔2017〕142号)、《****政府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府[2014]66号)及相应规划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用地分析结论均属于符合。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生态环境:矿山开采采用“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的方式,矿山在生态恢复初期,土壤肥力降低,林木、草丛生长较缓慢;受矿山开采的影响,林地平均净生产力较开矿前均有较大幅度的降低,随着矿山闭坑,矿山林地净生产能力将逐步恢复到开采前水平。 在矿山开发过程中,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粉尘、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本项目粉尘、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随着闭矿期的矿山恢复计划,开采区将逐步进行回填,并用矿山剥离表土进行覆盖,并种植经济林木或栽种绿化植物。根据矿山开采完后的地表形态,环评建议采空区进行回填后,采用乔、灌、草的生态恢复措施,栽种绿化植物,并设置截流沟。 项目边开采边对开采台阶回填绿化复垦,矿山开采的剥离盖层用于回填采空区,减少矿山开采对区域土壤水土水源涵养功能的影响。项目应注重林草种植和植被恢复,尤其是绿色植被,不仅能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功效,还能够通过林冠截留雨水、地土壤蓄渗降水、及枯枝落叶层吸收水分等方式对水**进行充分利用。植树种草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加强管理。**复垦采用林、灌草结合的方式,本次治理区复垦方向为林地,树种选择为乡土乔木,林下种植灌木及撒种草种,改善林分结构,改良土壤结构,提高用地的水源涵养功能。 闭矿期进行生通过生态恢复措施和水保措施后,区域生态环境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对区域生物量的影响将会逐渐得到恢复。 2、水环境:项目洗砂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后会用于生产;采场天然降水经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散排入自然水系;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显著不良影响。 3、大气环境: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矿石开采和破碎加工粉尘、开采区风力扬尘、矿石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表土剥离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在剥离区域内设置喷雾式水炮方式降尘处理;排土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定时喷淋、雾炮喷雾的方法降尘;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运输扬尘在采取禁止超载、限速行驶、定期清扫道路、洒水等措施后,对周围居民影响不大;项目在破碎设备全部采用彩钢板单独封闭,并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有组织排放;机制砂车间为全封闭,本项目在机制砂破碎筛分设备设置集尘罩,将含尘气体经管道送至破碎生产线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有组织排放;项目加工区堆场采取封闭设置及场地洒水方式降尘。。 4、声环境: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设置消声器的措施降低噪声;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防振垫降低噪声。通过采用减震措施以后,均可衰减20dB(A),再经过树木、岩体和距离衰减后,**和加工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项目基建期剥离物堆存至排土场,开采完毕后用于采区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尾泥沉淀池压滤机压滤后泥饼堆存于排土场内,用于对**进行回填复垦;收集粉尘堆放于机制砂产品堆场外售;闭矿后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进行处理。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加工区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监测中心2024年6月公布的《2023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县SO2、NO2、PM10、CO、O3、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加工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周边敏感点乙坡村、项目办公生活区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环境风险分析表明,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场边坡滑坡崩塌、排土场发生泥石流灾害。建设单位只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并认真执行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后,并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可使工程风险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