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静海梁头110千伏变电站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静海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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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梁头 110 ****电站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0 14:55

****审批局关于****梁头 110 ****电站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梁头110****电站重建工程

****

**市**区梁头镇静文公**侧

联合泰泽****公司

****梁头110****电站重建工程,选址于**市**区梁头镇静文公**侧。项目总投资123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站区内重建梁头110kV变电站1座,主变采用户外式布置,总用地面积29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9.9平方米,主变容量3×50MVA,其中1#、2#主变电压等级为110/35/10kV,3#主变电压等级为110/10kV,110kV侧向南进出线6回,35kV侧向南出线8回,10kV侧向西出线28回;每台主变10kV侧配置容量为2×4MVar电容器,预留一组5MVar电抗器位置。重建后对110/35kV线路进行切改,由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改为电缆,切改后电缆线路路径总长1.74千米,其中110kV电缆线路0.64千米(包括**电缆线路0.27千米,临时电缆0.37千米),35kV电缆线路1.1千米。**电缆终端塔4基,平台10基。建设相关过渡工程拆除现状梁头110kV变电站内户外全部一二次设备、设备构支架、现状塔基等。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认真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4.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冲洗路面及车辆废水应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委托城管委定期清掏。

5.认真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弃土应委托渣土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废旧导线、废电气设****回收部门处理;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应委托应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轻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影响,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