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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 |
发布机构: | **区征管局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2015年第14号****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
关 键 词: | |||
2014年12月24日,****政府下达《关于民爆器材总库区布局调整及**库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4〕1099号],批准征收**市**区向山镇落星村村集体,共计集体土地1.9702公顷,用于城镇建设,****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征地图)。
二、被征村(组)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市**区向山镇落星村村集体,共征收集体土地1.9702公顷,其中:农用地1.9702公顷。
三、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
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依据****第43号令及相关规定办理。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办公室****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搭、翻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管理局调查结果为准。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