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在质疑调查处理过程中,经专家论证,认为质疑事项成立,现取消**登****公司中标资格,另行确定本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MAX科技园(****)7栋01号楼一层、二层、三层。
中标金额:壹仟肆佰肆拾玖万元整(****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仟肆佰肆拾玖万元整(****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2.72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后 64 排 CT 品牌:西门子 规格型号:SOMATOM 系列 数量:1套 单价:****0000.00元/套 |
评审专家名单:韩来任、黄涛、胡中友、熊栋林、胡年生、石昱(采购人代表)、王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60%收取;金额:72870.00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镇学业路、**省**市政务新区**路1779号国贸大厦,联系电话:石先生0563-****338、杨先生186****366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0563-****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政务新区**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186****3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石先生、王先生
电话:186****3662、0563-****156、0563-****338
五、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