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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 | 批发城**名品市场4号楼2层39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340,565.00元 | 77.50 |
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货物类(****)
1-1 | 其他网络设备 | 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 海康威视及其他 | 定制 | 1.00(项) | 1,340,565.0000 | 1,340,565.0000 |
曲蕾、林丽丽、李曾瑞、吴雪冰、张健男(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2.0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103/zcdservice/zcd/neimeng)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51****1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市**自治区**市**市**北十街2号4号楼-2-604
联系方式:191****75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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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