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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县**部分路段供热供水排污等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顺利实施,保障施工路段车辆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施工期间车辆通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4年8月20日至12月30日。
二、施工路段:
东大街、西大街、广场街、皇甫街、****政府****广场街十字)、财政街(财政街十字至南口)。
三、车辆通行路线
1.东西大街:由西向东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建议从溪河大道绕行碑子沟盘旋路驶入;
2.广场街:由西向东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建****广场街东口驶入;
3.皇甫街:由北向南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4.财政街、政府巷:施工路段禁止所有机动车辆通行。
四、相关要求
施工期间施工路段严禁停放各种机动车辆,请提前做好出行规划,有序通行,服从现场交通指挥,施工工期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不便之处,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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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