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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民族****基地”(第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8月26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公司反映,****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区上任南路27号(金旅国际投资大厦一单元501号)
联系人:杨睿 联系电话:0778-****567
附件:****“民族****基地”(第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