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中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为:
1.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送货人员具备健康证。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提供近一年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近三个月新注册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企业,如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响应文件附纳税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鲜肉类投标商户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
2.冷冻类投标商户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在购买猪肉时,务必要求商家提供“两证两章一报告”。其中“两证”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指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一报告”指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为阴性报告。
4.购买牛肉、羊肉注意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与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以确保所采购肉类的质量安全。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提供近一年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近三个月新注册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企业,如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响应文件附纳税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