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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库建设工程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51.94公顷。
2.征地范围:**进水村 、
西至坪林村 、
****社区 、
北至六洞村 。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县**乡进水村、坪林村、****委员会、****委员会。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水库建设工程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4****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政府代表****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附件:****水库建设工程用地位置图
****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