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能源电池高通量合成组装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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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池高通量合成/组装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高通量合成/组装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香山街道**南路5002号204室之88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能源电池高通量合成/组装系统

品牌:依华智慧

规格型号:NES-AS2002CV

数量:1套

单价:****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旺兴、李立宪、张海燕、庄永龙、雷占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共计41462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广场A座1802室,联系电话:133****3306。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96号

联系方式:0551-****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翡翠路****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09-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浩扬、张春梅

电话:133****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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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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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能源电池高通量合成组装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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