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0 17: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集中式(一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中心北附楼B栋5楼、6楼(332000)
项目名称 | **县集中式(一期)风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县南峰镇、三汊港镇、狮山乡、中馆镇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0研究所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于**工程,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升压站电磁辐射相关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永久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个部分。主体工程包括风力发电机(15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6.7MW,总装机容量100MW)、箱式变压器(15台35kV箱式变压器);****风电场道路(长约7.16km)及220kV升压站;临时工程包括风机吊装平台(总占地面积约4.5hm2)、弃土场(5个,总占地面积为0.88hm2)、乡村改造道路(25km,总占地面积为6.3hm2)、施工临时用地(施工营地1占地面积为1.0hm2、施工营地2占地面积为0.8hm2);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和消防工程(设置一座有效容积180m3的消防水池);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化处理设施(生物处理+沉淀+消毒,处理能力3m3/d))、废气处理设施(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排放)、危废暂存间(面积27.62m2)。 本项目总投资5886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6.5万元,占总投资的1.56%。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1人,工作制度为365天/年,1天3班8h工作制,年工作时间8760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修建、风电机组轮毂地基的施工等涉及土方填挖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材料和设备运输产生的运输扬尘、堆料场扬尘、装运车辆及施工机械等将产生的汽车尾气等。开挖的土方及时进行利用,防止因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减少扬尘量;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所有的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应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选择耗油少、燃烧充分的车辆,并且加强维护管理配置消烟器,以减少废气对大气的影响;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水泥、石灰等材料运送时运输汽车不得超载,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止泥土洒落,减少起尘量;大风天时应避免装卸料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道路路面定期清扫和定期洒水,减少扬尘量。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由混凝土运输车、搅拌机和施工机械的冲洗、保养等施产生,将生产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池及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修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单位对强噪声机械,使用时必须在密封工棚内,尽量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将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距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降低设备声级,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敲打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等人为噪声,禁止大声喧哗。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建筑垃圾、弃土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运输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处置;施工期经挖填平衡后所产生的多余的弃土放置堆土场,弃土完成后,对弃土表层进行绿化或复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施工机械机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危废HW08)及含油手套(危废HW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动物保护措施 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期,施工时尽量避免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高噪作业;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施工区的管理和防护。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植被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水土流失、水质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生境;进行风机安装时,应在满足风力发电功率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植被覆盖率低的荒地或者灌草丛等处进行临时工程施工,且应划出施工红线,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鸟类、鱼类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严禁捕猎各种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动物及鸟类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还应采取以下措施:施工设备应选取低噪声设备,并且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提倡文明施工,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施工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禁止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监督,采取措施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动物及鸟类的影响;在迁徙强度大的冬季,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尤其在大雾、大雨和强逆风的傍晚和夜晚,禁止施工。 (2)植物保护措施 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在靠近天然乔木林和生态公益林的机位点,下一步设计中应优化吊装平台面积,尽可能缩小吊装平台面积;施工期临时堆土不堆放在上述机位吊装平台,严禁乱堆乱放占压植被;施工期严禁破坏湿性常绿阔叶林、严禁破坏生态公益林和天然乔木林区域的植被。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需按“占一补一”的原则,异地恢复至少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植被;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蓄水池,用于植被恢复用水;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境教育,明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禁止滥砍滥伐。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规划项目厂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施工结束后必须严格按项目植被恢复设计要求完成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所需的砍伐作业阶段,如果发现调查错漏的珍稀保护植物,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其种群的生存和繁衍;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与当地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巡护,防止破坏森林和野生植物的行为发生;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林地申报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升压站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中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物处理+沉淀+消毒),出水水质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内地面洒水或绿化浇灌,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HW08)、废含油抹布和手套(HW49),经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环评单位预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风电场周围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厂区四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根据环评单位预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