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2 |
为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46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运行规范;近3****机关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无不良从业记录,****机关法律顾问案例。
****事务所需指派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律师提供服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领域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5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7.****机关法律顾问者优先。
二、服务范围
(一)法律顾问单位所服务的各项工作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2.参与采购人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与采购人涉诉案件的代理服务、出庭应诉和相关文稿起草等工作;
4.按照采购人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工作中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5.参与采购人年度普法工作,每年完成不少于两次法律知识讲座;
6.编制****年度风控报告;
7.根据采购人的安排,为采购人提供现场驻点服务;
8.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尽职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项服务;
9.其他由采购人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上述第3、8项事务,由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二)服务方式
律师事务所应指派具有从业5年以上、熟悉人社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律师,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提供法律服务,并按时办结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三、费用标准
首年度法律顾问费用不超过5.6万元。
四、申请资料提交
在本比选公告截止日(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申请参选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见附件)。
(二)比选文件。主要包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从业人员概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团队、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
4.拟派律师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政治面貌、执业时间、主要执业经历、业务专长等。
上述比选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事务所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加贴封条,于2024年9月6日17:30前交至****7栋608室(地址:**区**街54号)。
联系人:法规处 郭老师,联系电话:028-****2524。
五、比选程序
采购人****事务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服务方案进行比选,择优确定拟聘法律顾问单位,并予以公示。
六、中选履约
(一)经比选确定后,采****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中选的,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服务期限:三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金额在原合同金额基础上增加5000元。
附件:申请参选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
****法规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