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3
本招标项目**县大数据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在****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为:安发改行政审批字【2024】118号。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大数据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赣**福县招字[2024]14号)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县大数据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赣**福县招字[2024]14号);
2、项目地点:****园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65278 平方米(约 248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149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约 104231 平方米,人才用房、配套用房约 44769 平方米,老旧厂房维修,其中配套设施:包括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工程,室外电力、照明亮化及管线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及周边道路工程等。
4、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65000万元;
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范围调整的权力。
5.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及室内外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基坑围护、幕墙、消防、人防、节能、智能化、道路、园林景观和市政道路、室外交通、管网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深化)、施工、竣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5.2工程施工招标范围: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本项目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5.3工程采购招标范围:除甲供材料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及品牌需报经招标人审定同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及调整甲供设备、材料的范围。
6、工期要求:
总工期10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及绿色建筑评定标准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釆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①或②或③的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
(4)以上人员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参与投标人员开标前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可证明拟派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进赣备案: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根据《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住建云平台”(http://zjy.****.cn)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注: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无须办理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提供承诺函:
未出现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形;
6、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主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一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7、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企业劳动聘用合同。
注:根据****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分文件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21号)要求:取消《关于全面推行由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通知》(赣建招〔2013〕8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24年9月14日,请各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web/)报名并自行下载。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网并在系统中签到。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必须登录(网址:http://jxsggzy.cn/web/)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大会,****中心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园区封溪****指挥部大楼一楼101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4****05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中大道929号19AF
联 系 人:王殿臣、李文颖、张祖柳、林琳、刘文
联系电话:0791-****3615、151****8976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