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房镇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8/23】 | ||||||||||||||||||||||||||||||||||||||||||||||||||||||||||||||||||||||||||||||||||||||||||
(老大房镇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老大房镇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13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老大房镇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6,015.00 最高限价(元):316,015 采购需求:查看 ★(一)玉米、水稻、大豆一喷多促建议施肥用药 1.玉米一喷多促。喷施磷酸二氢钾+唑醚氟环唑+氯虫高氯氟。 磷酸二氢钾技术指标:纯度98%以上,亩用量100g。 唑醚氟环唑技术指标:总有效含量17%,亩用量60毫升。 氯虫高氯氟技术指标:总有效含量14%,亩用量20毫升。 2.水稻一喷多促。喷施磷酸二氢钾+春雷霉素+氯虫﹒噻虫嗪。 磷酸二氢钾技术指标:纯度98%以上,亩用量100g。 春雷霉素:总有效含量2%,亩用量150克。 氯虫﹒噻虫嗪:总有效含量40%,亩用量10毫升 3.大豆一喷多促。喷施磷酸二氢钾+苯甲﹒丙环唑+溴氰菊酯。 磷酸二氢钾技术指标:纯度98%以上,亩用量100g。 苯甲﹒丙环唑:总有效含量30%,亩用量30毫升。 溴氰菊酯:总有效含量2.5%,亩用量25毫升。 ★(二)飞防要求 作业时环境风速应小于三级风(≤3.3m/s),针对现有主流无人飞机型号,飞行速度3-5m/s,施肥药液量1.5-3升/亩,有效作业喷幅不大于7米;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载荷重量适当调整,载荷重量<30L的飞行高度2-3m、载荷量≥30L的飞行高度3.5-4.5m。采用高地隙喷杆喷雾机、车载式担架机进行喷雾作业时,亩喷液量要达到30升以上。如喷后24小时内遇中到大雨,要及时补喷。飞防操作人员具有无人飞机操作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 1.按照肥料产品使用说明的稀释浓度开展叶面喷施,肥料产品禁止与碱性产品混合使用。根据田间作物生育期和生长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增加生长调节剂进行恢复长势和促早熟。叶面肥、调节剂、杀虫杀菌剂混合使用时,应先行少量调配,确定不发生拮抗作用的情况下,方能大面积应用,以保证施用效果。在配置时,先溶解粉剂、颗粒剂,最后加入乳油等。 2.施药作业前,应在药液中添加适量的改性植物油、矿物油等喷雾助剂并混合均匀,用于改善农药药液性能,提高雾滴沉降、抗飘移、耐雨水冲刷、抗蒸发等性能。 要调查作业周边环境、确定作业区域及边界。根据作业区域,综合评估潜在风险,防止喷雾雾滴飘移造成非靶标生物毒害和周边作物药害。 3.施药作业时,环境温度不超过30℃。鉴于部分地区中午气温较高,上升气流强,因地制宜选择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施药作业,盛夏时节可选择在晚上施药。 4.起降作业时,应远离障碍物和人员,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处在喷雾的下风位,严禁在施药区穿行,作业时禁止吸烟及饮食。药防控后,要及时跟踪调查病虫害防治效果并做好记录。 5.对于农民自行喷施叶面肥、病虫害防治的地块,各乡镇实施“一喷多促”项目要有7-10天的间隔期。 ★(四)老大房镇喷施面积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8月25日前作业完成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响应货物应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 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3时0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3时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市**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老大房镇老大房村 联系方式:024-****9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蒲西街道西环街130-1网点2 联系方式:024-****2222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800000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生 电 话:024-****2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