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委外施工单位不良行为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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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委外施工单位不良行为处理公告


为切实加强段管工程管理,确保工务系统技改、大修等施工安全高效推进,根据工务系统段管工程管理办法有关施工单位关系管理的规定,经2024年8月21****公司工务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公司管内发生的委外施工单位较大、重大不良行为处罚公告如下:

1.******公司实施青藏线K260+000-K263+900排水沟大修、青藏线K667+700-950路堑边坡防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进度缓慢,施工能力不足。具体问题如下:

(1)青藏线K260+000-K263+900排水沟大修项目

主要工作量:青藏线下行K261+580-800、K261+820-K262+850、K263+170-900区段既有混凝土预制块排水沟进行拆除共计4633.2㎡(长度1980m,侧壁斜高0.92m、底宽0.5m、预制块厚度0.1m),**C25混凝土排水沟1152.36m3(长度1980m,底宽0.4m、上宽0.6m、侧壁厚度0.3m)。

实施进度:2月2日预算下达,2月29日上会确定公开招标,3月13日招标完成,3月19日流转合同,4月20日开始施工,8月11日完工。

(2)青藏线K667+700-950路堑边坡防护设施改造项目

主要工作量:青藏线K667+700-950区段拆除既有浆砌片石护坡734.16m3(长度215m)、浆砌片石排水沟128.62m3(长度221m)、浆砌片石截水沟136.77m3(235m),对路堑进行刷方卸载,增设C25混凝土人字骨架护坡215m、混凝土排水沟221m、混凝土截水沟235m。

实施进度:2月2日预算下达,2月29日上会确定公开招标,3月13日招标完成,3月19日流转合同,4月18日开始施工,8月18日完工。

2.******公司实施青藏线K85+290-510路堑边坡溜塌抢险工程施工进度缓慢,施工组织混乱,现场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标准不满足抢险施工技术要求。具体问题如下:

(1)抢险施工进度缓慢。

此次抢险任务于6月26日下达,至今未完成抢险施工。说明施工单位没有正确认识抢险工程“抢”的核心理念,把抢险工程当成普通的技大改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公司专业部门多次现场检查,并进行约谈督促加快施工进度情况下,仍未引起重视,致使施工进度缓慢,现场安全隐患迟迟得不到消除。

(2)施工标准不高,施工组织混乱。

一是施工标准不高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对路堑边坡坡脚既有侧沟拆除重建时,没有考虑安全风险,未按照拆除一段浇筑一段的要求进行施工,对既有侧沟全部拆除后没有及时浇筑,导致青藏线K85+460-480段道床边坡横向阻力降低,在降雨作用下道床表层道砟溜滑。

二是现场未按照抢险方案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抢险方案中要求路堑边坡拆除既有浆砌片石护坡后对土质边坡进行机械刷坡,刷坡后一级平台宽度为2.3m,但现场检查刷坡后的一级平台宽度为2.8-3.5m,未达到抢险方案确定的技术标准。刷坡后的弃土在青藏线K85+510-690路堤段南侧夯填护道,护道高度为3m,现场检查该段夯填的护道高度和路基高度齐平,与抢险方案不符且存在安全隐患。

****机械组织不合理,抢险施工力量不足。现场抢险机械主要是皮卡车2辆,依维柯1辆,双排车1辆,装载机3台,挖机2台,三轮车4辆,但通过现场检查现场作业的只有1台挖机、1辆三轮车,其他机械处于长时间停放状态;现场清点作业人员35人,其中以及边坡人工刷坡25人,骨架护坡施工作业人员10人,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进度需求。

3. ******公司、**正利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青藏线格拉段多年冻土路基综合整治项目,不按施工方案技术标准施工,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计划工程量,具体问题如下:

******公司实施的青藏线K1435+850-K1436+000增设片石护坡、青藏线K1439+120-280、K1442+310-400、K1445+820-K1446+100、K1445+925-K1446+250路基融沉整治项目;******公司实施的青藏线K1456+440-795、K1458+900-K1459+100路基融沉整治项目;**正利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实施的青藏线K1459+100-291 、K1484+200-400路基融沉整治项目均存在:一是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计划工程量。二是对技术交底内容执行随意性,不按照施工标准施工,干砌片石护坡廓形不标准,工后坡率小于原坡坡率,护坡稳定性降低且对坡脚范围内的片石保护厚度小于标准值。三是护坡坡面**性不良,2m弦线量超标处所较多,护坡上缘及坡脚线型较差等问题。

三、处理决定

根据《工务系统段管零小工程管理办法》(工安函〔2023〕10号)附件1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对相关施工单位处理如下:

1.暂停“******公司”****公司工务系统范围内段管工程投标活动一年,纳入段管工程管理平台较大不良行为记录,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期间,各单位不得接受“******公司”****公司工务系统管内任何段管工程项目和业务外包项目,已向“******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实施的项目,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成工程项目。

2. 暂停“******公司”****公司工务系统范围内段管工程投标活动一年,纳入段管工程管理平台较大不良行为记录,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期间,各单位不得接受“******公司”****公司工务系统管内任何段管工程项目和业务外包项目,已向“******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实施的项目,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成工程项目。

3. 暂停“******公司、**正利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工务系统范围内段管工程投标活动三年,纳入段管工程管理平台重大大不良行为记录,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19日期间,各单位不得接受“******公司、**正利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工务系统管内(****公司代维范围内)任何段管工程项目和业务外包项目,已向上述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实施的项目,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成工程项目。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管内各项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严格施工队伍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前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审核把关,合理确定施工期限,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施工合同有关内容,对不遵守段管工程管理要求,实质性违反合同或者段管零小工程管理办法,对发包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责任,直至清出工务系统段管工程施工单位库。

二、各施工单位要深刻汲取上述问题,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和企业能力建设,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升级,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务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系统化建设,完善施工单位关系管理制度建设,扶优汰劣,切实维护铁路企业安全利益和经营利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逐步淘汰管理能力差、施工能力差、****施工队伍,加强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实现竞争最大化,全面保护铁路企业权益。

四、工务部各科室要加强合同把关,对已暂停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合同,一律退回处理,不予审核。**基础设施段****公司管内施工监督,****公司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将工程发包给已暂停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

****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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