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镇羽毛制品加工配套道路房屋拆除补偿安置房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街道
成交金额: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实际销售均价的83.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商品房。 品牌:康桥﹒桃花源里。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具体采****人民政府实际安置情况确定。 单价:****为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实际销售均价的83.70%。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国声、张时方、彭传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镇,联系电话:0564-****533。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镇
联系方式:0564-****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小****广场大楼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564-****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6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