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实推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文件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依法招标项目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我局于2024年8月22日进行2024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我局于2024年8月20日发出《关于开展2024年**市**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并****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2024年8月22日开展检查。
二、抽查内容
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文件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规避招标、未招先建、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投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操控,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评标专家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订立的书面合同不符合法规制度要求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三、抽查情况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抽查范围为**市江区2023年1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抽查范围内共完成16个项目,按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的要求,随机抽查4个项目。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2人组成检查组,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无利害关系。我局对检查人员检查情况进行复核。
从抽查的情况看:抽查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时间和发布媒介符合要求;招标文件完全按范本编制,评标办法合理,没有设置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发的过高的资质条件、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和壁垒;评标委员会组成符合要求,评标专家打分没有畸高或畸低的情况;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齐全,中标价、中标候选人与评标报告一致,进行了中标公告的发布,****一中标候选人;招标投标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招标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注重人员培训,提升业整体素质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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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