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4-08-23 | |||||||||
标题 | ****关于闽江正源(沙溪)生态环境提质增效项目--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的投标邀请书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 | |||||||||||
生成日期 | 2024-08-23 | |||||||||||
标题 | ****关于闽江正源(沙溪)生态环境提质增效项目--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的投标邀请书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投标邀请书
致:**睿森****公司、**本也****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的编号为FJRCZB(宁)****005号的 闽江正源(沙溪)生态环境提质增效项目--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已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闽江正源(沙溪)生态环境提质增效项目--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
2.2. 建设地点:**县河龙乡境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闽江正源(沙溪)生态环境提质增效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约950万元。
2.3. 招标类型:施工图设计招标;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 。
2.4.2.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
2.5. 设计周期要求: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接到投标邀请书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时间,下同),到****(地址:**市**县翠江镇中环南路3****花园5幢1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2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会议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本项目最高控制费率为3.15%,超过最高控制费率为无效报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河龙乡街上48号 邮编:365405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136****2773;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县翠江镇中环南路3****花园5幢107室 ,邮编: 365400;
电话:0598-****323, 联系人: 小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