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3号宿舍区3间住宅分别招租项目交易公告(三次挂牌)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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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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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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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路63号宿舍区3间住宅分别招租项目交易公告(三次挂牌)
挂牌价 详见交易公告
保证金 详见交易公告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项目名称

**市**区**路63号宿舍区2间住宅分别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www.****.com

交易保证金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方承诺

我****饭店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

1

**路63号宿舍区5栋3单元1楼518号房

46.16

632

50

1896

按成交价3个月租金收取

3年

2

**路63号宿舍区5栋3单元3楼538号房

44.84

632

50

1896

按成交价3个月租金收取

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市**区**路63号宿舍区,****广场、人民公园、****饭店、明园饭店,地段繁华且商圈成熟,人流量大,商业氛围浓厚;周边有**路、民主路等市政道路,交通生活较便利。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不含装修),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人。

4.不设立居住权。

5.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住宅 ,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禁止经营扰民、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国家禁止经营的有关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无装修免租期

4.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租期内不可擅自转租。

6.室内装修部分及水电布局原有的不合适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可以自行重新装修、布局水电,但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而不改变承重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但租期满后需无条件按装修后的交付,出租方不进行任何补偿

7.如遇出租方整体规划调整、改造等项目涉及到出租场地需要收回、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继续履行的,场地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工作,交还并撤出该场地,无需承担任何合同违约责任。场地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主张停产、装修等损失、亦不能向出租方主张搬迁费等损失。

8.承租人应充分了解出租资产的情况,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9.承租人必须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提前收回铺面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无条件配合,出租人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装修损失、经营损失、违约金等。

11.承租人必须遵守出租方消防、治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2.履约保证金:资产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3个月的租金总额。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义务的,合同终止后,出租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3.租金不含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停车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

14.承租人需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备案。

1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意向承租人在“信用中国”(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记录名单的,禁止报名。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或出租人指定地点。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3个月租金收取)。后续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以《租赁合同》表述为准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的首季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5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附件1)

3)意向承租方提供声明书(自然人报名: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企业报名: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格式自拟,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法人、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摁手印)

4)竞租方需要提供3个信用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即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下述功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5)原租户需要上传原租赁合同。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梁经理 联系电话:0771-****533、139****7112

出租方: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3911(现场踏勘须提前预约)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0771-****839

联系地址

**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标的照片.zip

附件3.租赁合同(模板).doc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2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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