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迎河镇中心卫生院口腔科加工材料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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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耗材成本,为患者提供便捷化服务,拟对牙科加工材料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邀请招标,现邀请******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牙科加工材料询价项目。

2、采购需求

本次牙科加工材料项目为一个包,控制价不得超过捌仟元(8000.00元),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标书,详细情况见下表:

一、加工定制类

商品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沪鸽牙

加工定制

1

隐形义齿

加工定制

1

无铍烤瓷

加工定制

1

纯钛大支架

加工定制

1

钴铬合金大支架(普通大支架)

加工定制

1

二氧化锆

加工定制

1

钴铬合金烤瓷牙(3D金属烤瓷)

加工定制

1

半口沪鸽牙

加工定制

1

纯钛烤瓷

加工定制

1

BPD完美支架

加工定制

1

全口沪鸽牙

加工定制

1

二、材料类

弹性体印模材料

908/袋

1

涂氟抑菌液

30g

1

窝沟暂封王

15g

1

根管填充抑菌剂

15g

1

多乐氟氟化钙

10ml

1

一次性口腔器械盒

1

金刚砂车针

11#20#21#

1

根管填充器

1

止血海绵

20*20*5mm

1

拔牙钳

20#

1

朗力失活剂

15g

1

高速裂钻

701

1

牙科抛光磨头

2034

1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配送期限:

合同期限三年,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年末对供货方进行考核,无原则性问题及重大过失,合同自动续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分月支付供货款。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5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

1、现场递交。在2024年8月29日15时将报****中心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2、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院长 联系电话: 180****3828

****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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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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